長期以來失蹤人問題一直被忽視,也缺乏適當的管道來協助尋找失蹤人,使得這些無能力照顧自己的人一旦走失流落街頭,不僅處境令人耽憂,回家也成為一條漫漫長路。而家屬面對親人走失,只能透過報警(警政單位建立的查尋人口檔)、報紙、電視媒體、廣播或自行張貼失蹤人照片到處散發等方式找尋,尋找親人的過程有如大海撈針,許多家屬心急如焚,卻常是充滿著遍尋不覓的無助。如何建立起失蹤老人協尋網絡,讓失蹤的老人順利找到回家的路,讓家屬有管道來尋找家中的長者,已是老人保護服務的重要課題。
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自民國85年12月起,推動「失蹤成人協尋」工作,至民國89年12底共接獲報案人數484人,尋獲250人,其中報案個案數,老人人數223人佔46.1%,走失原因以有失智症為主,其次是精神狀況不佳;尋獲250人中,在機構內尋獲有70人(28%)、透過自己家人親友民眾尋獲的有68人(27.2%)、透過警察局尋獲的有47人(18.8%)、尋獲時已經死亡的有48人(19.2%)、其他方式尋獲的有17人(6.8%)。其中114位被尋獲的老人裡,有31位已死亡,佔尋獲老人比例的27.2%,可見這群走失的老人,自我照顧能力弱,一走失,生命即面臨到強大威脅,因而協尋工作更是刻不容緩。
民國89年8月31日立法院召開「失蹤老人何處尋─如何建立完善健全之協尋機制」公聽會,關心老人協尋事宜,在會中達成共識,有必要成立「失蹤老人資料管理中心」。經過內政部社會司積極開會研商, 民國90年10月由內政部補助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成立「失蹤老人協尋中心」,讓民眾有單一窗口協尋失蹤親人,以提高失蹤人之尋獲率。